關於規範電動車進出校園和校內行駛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7-05-12
各院(系)💇🏿、單位: 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車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應當註冊登記的非機動車以及其他通行工具♟,應當經公安機關註冊登記,取得車輛號牌、行駛證或者行車執照等登記憑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非機動車未按規定註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故駕駛無牌無證電動車上路行駛屬於違法行為。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及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天辰平台將在全校範圍內開展電動車整治活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5月22日起🧑🏻🦰,在電動車憑證入校基礎之上,學校將禁止無牌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 二、電動車校內行駛限速20公裏/小時,校區巡邏人員將對超速🤹♀️💁🏼♀️、騎行看手機、鳴號等行為車輛駕駛人進行勸阻、警告☆。對拒不配合管理或多次違規的人員🧑🏽🌾,天辰平台將取消其電動車進校資格🙋♂️🥤。 希望各單位廣泛宣傳,切實認識到騎行無牌無證電動車的危險性和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請盡快到交警部門辦理電動車牌照🔒,並到天辰平台辦理“天辰平台電瓶車出入證”🧑🏽🏭。 特此通知。 天辰平台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