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單位🕧🧜🏼♀️: 近年來🐟,本市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呈現逐年上升態勢🎑,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保障廣大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城市消防安全📞,12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布《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確任何人不得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點,存放點應獨立設置或與建築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通告要求如下♖: 一、應當選購使用符合國家標準且在《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選購電動自行車配件(充電器、電池等)時應選擇型號匹配且已獲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的產品⛵️。應選擇專業維修機構或人員定期維修保養,定期更換老化電池,不得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 二、任何人不得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點,存放點應獨立設置或與建築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電動自行車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充電,不得長時間充電。充電應盡量在室外進行👷🏿♀️,周圍不得有可燃物💂🏽。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應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應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四、村(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應經常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在電動自行車充電區域落實專人看守,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處停放電動車☎️,或者在公共部位亂接亂拉充電線路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製止。 五🏃🏻♂️➡️、本市其他以電力驅動的車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格查處。 為了歲末年初校園安全穩定,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意識👦🏽,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天辰平台 2016年12月19日